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本

服务合同

时间:2024-11-13 20:09:45
服务合同九篇[本文共14935字]

服务合同九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服务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服务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及技术要求

(一)委托技术咨询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

(二)服务方式:_____________。

(三)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

1、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

2、技术及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

(四)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后应提交的技术成果及资料:_____________。

二、服务期限、地点、进度安排

(一)服务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

(三)进度安排:_____________。

三、资料的提供

(一)甲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_____________。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次技术服务编写的结论。

四、项目验收及服务保证

(一)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二)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

(三)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

(四)甲方验收后出具__________,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五)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_____________。

1、18个月。

2、12个月。

3、6个月。

4、3个月。

(六)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乙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技术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元(小写),____(大写)。项目所需全部费用________。

(二)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实际结算按照以下第____款方式确定:

1、固定价款。

2、可调价款。价款确定原则:_____________。

(三)技术服务费用采取以下第____款方式进行支付:

1、一次性支付: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

2、分期支付:

(1)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费用总额的100%,预留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2)按照进度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以____方式付款:

1、转账。

2、电汇。

3、信汇。

(五)本合同价款____税(含/不含)。乙方应开具________发票(增值税/普通),乙方负责开具合法发票,乙方不开具合法发票,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

(六)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1、收款人:_____________。

2、开户行:_____________。

3、账号:_____________。

六、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报告。

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5、其他:_____________。

(二)甲方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中列明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

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工作过程中现场踏查、资料收集、与各科室及基层单位交流沟通的配合。

3、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____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三)乙方权利

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等。

2、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____天内,书面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3、如果甲方的提供相关资料影响项目进程,则乙方有权利顺延工期。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完成本次技术咨询的各项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技术服务费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2、对甲方交予的各项信息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损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信息资料等有无法满足正常工作需要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商榷;工作完成后____个月内应归还上述各项技术资料,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3、乙方在进入甲方作业现场时,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甲方规定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项目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七、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一)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的安全负责,如因乙方工作人员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所造成的一切事故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技术成果归属及保密

(一)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在 ……此处隐藏11935个字……收票、款服务(以下统称标的物)等必须武装押运的任务。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标的物押运工作,并按甲方确定的接送时间,确保押运服务安全、准时。

3、乙方按照甲方的实际需求为甲方提供制式防弹运钞车。所使用的运钞车质量、配臵等必须达到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CA-164-20xx《专用运钞车防范技术条件》的规定要求。

第二条、 押运人员及车辆的使用与管理

1、 乙方负责配备制式防弹运钞车,每辆车配备名押运员,其中驾驶员名,护卫员名,乙方护卫员应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以便于甲方识别。乙方押运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注销和更换名单,并在三天内将变动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凡不符合规定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拒绝为对方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凡因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有过错方承担责任。

2、 乙方根据甲方网点分布和交通情况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保障全年365天(闰年366天)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标的物在甲方保管地和营业网点(或延伸服务单位)区间安全运送,甲方如有时间变动要求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变动时间准时执行押运服务,不得延误。

3、遇有不能正常交接情况的处理

接运标的物时,乙方的运钞车按预定时间到达甲方网点。运钞车在每个网点交接标的物的等候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甲方出现延时结帐等特殊情况无法按照预定时间进行交接时,乙方可先接送下一个网点,在该路线其他网点交接完毕后再返回缺席网点办理标的物的交接。

4、押运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所需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押运员由乙方负责管理。

5、双方各自为运钞车上的本单位所属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出现意外事故后各自负责单位所属员工善后处理。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将甲方标的物及时、安全地运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日常接送标的物时每辆运钞车最高限额不得超过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

凡在约定区域内发生的抢劫案件及造成甲方资金或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额由乙方负责赔偿,最高限额为20xx万元人民币。

2、乙方携款员主要负责运送款箱上下车和款箱的交接工作。乙方与甲方款箱的交接工作必须在库区、营业网点及延伸服务财务室内的录像监控下进行。如交接地点未安装监控的,所发生的纠纷及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接送库款时的约定区域为:出入库时,以款箱出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时开始,至款箱进入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内时为止;自助银行加钞维护时,以款箱出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时开始,至自助银行加钞完毕返回,款箱进入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内时为止;延伸服务时,以款箱出接送款单位的财会室防盗门时开始,至款箱进入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内时为止,或以款箱出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时开始,至款箱进入接送款单位的财会室防盗门内时为止。

4、乙方对所押运标的物负有防抢、防盗、防火、防丢失及其他防范损失的责任。如遇上述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标的物损失的赔偿。由乙方按合同第三条第一款要求进行赔偿。在实际损失情况确定后,根据损失的大小,10万元(含)以下的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赔偿;10-50万元(含)的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赔偿;50-100万元(含)的8个工作日内给予赔偿;100-200万元(含)的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认定,以上门接送款服务发生的实际损失即接送款单位当日现金交接单为基础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在押运过程中发生空白重要凭证等丢失、被盗、被抢案件,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予以挽回。因采取补救措施不当或不作为而造成后果的,由过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为甲方接送营业网点和上门服务时, 乙方提供押运服务的基本原则是,每天每辆运钞车负责3-5个营业网点或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标的物的接送或120公里内的上门服务业务(不含每日一次往返银行至基地的路程),每超过10公里加收25元;每辆车每天累计工作时间为8小时,8小时以上部分视为超时服务,每超时1小时加收30元。如因甲方工作安排不当或超出了运钞车辆所能承受的工作量,而影响甲方正常营业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甲方有本市区域内的临时性押运业务,需至少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收费标准为起步价1000元/次,每公里10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接送的标的物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

2、每辆运钞车接送的标的物,单车不得超过20xx万元人民币。

3、甲方应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款箱,款箱不得超出公安机关规定所使用的中型款箱,标的物应装在款箱内,并将所有款箱加双锁,按照规定签封,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

4、甲方如有新增营业网点或延伸服务、上门服务业务时,甲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增加押运服务费,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押运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 乙方为甲方提供辆车押运服务,甲方每辆车每月向乙方支付押运服务费 36000元人民币,每增加一名携款员每月增 3600 元人民币,封包业务每月增5000元人民币(含一名携款员),甲方每季度共向乙方支付元。

2、 押运服务费按季进行结算,在每季首月初5日前,甲方将押运服务费通过转帐或支票方式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不得迟延支付押运服务费,如押运服务费延迟支付超出三个月,视为甲方自动终止合同,乙方不在为甲方提供押运服务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乙方应将多收的押运服务费退还给甲方。同时,乙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除需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按全部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对方。如发生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违约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当政府调整职工社保基数及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场燃油价格其中一项发生变化,押运服务费从公布之日的下季自动增减。具体增减数额按实际增减额计算,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在本《押运服务合同书》的基础上,甲方可根据需求,再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条款。

3、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制订的补充条款或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公章):

乙方负责人:

签字日期: 年月日

《服务合同九篇[本文共14935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