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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活动方案【多篇】

时间:2024-11-24 05:26:18
宪法日活动方案【多篇】

[摘要]宪法日活动方案【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宪法日活动方案 篇一

一、活动目的

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上级精神,我校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全校师生中大力宣传法制精神,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和建设法制学校的进程,使全校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有明显提高。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三、活动时间安排:

12月初到12月结束

四、宣传要点

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

五、活动安排

本次宣传日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开展好下列各项活动:

1、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学校在醒目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各班级出好一期法制教育宣传专题板报。

2、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或主题演讲活动。各班级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一次“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宪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确保全校班班有活动,个个都参加,师生都受教育。

3、进行一次全校师生参加的守法宣誓活动。12月4日,学校利用大课间活动时间组织一次特殊的升旗仪式,在庄严的国旗下全校师生进行守法宣誓,校长要在国旗下作一次生动的讲话。

誓词为:“我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4、请我校法制副校长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邀请领导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6、举办一场《宪法在我心中》的作文竞赛。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全校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好本校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日活动。

2、多方联系,共同配合。校长室及早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同时,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紧紧围绕。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各班级要坚持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各老师要联系实际,创新形式。要结合本校实际,善于利用学生身边的人和事,让学生喜闻乐见,深受教育;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4、认真总结,及时报告。

宪法日主题活动方案 篇二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南宁建设,为开创我市改革发展新局面,奋力提升南宁首位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认真学习宣传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理解领会全会的重要意义,学习宣传“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动全社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三)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一年来新颁布、新修订的,与人民群众生活、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宣传我市地方性法规。注重抓好《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法律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引领、促进、规划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积极投身法治南宁建设的具体实践。

五、宣传标语

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作为宣传标语。利用横幅、电子屏、公益广告牌、宣传栏等进行宣传。

六、活动形式

(一)举办“12·4”广场宣传活动

1.12月4日当天,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航洋国际广场举办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宣传活动(活动通知另行下发),通过举办板报展览、法律咨询、法制书画表演、法律知识竞答等形式,集中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宪法等法律法规。

2、各县(区)、开发区在12月4日前后组织相应的广场宣传活动,努力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举办“法治南宁讲堂”

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以“法治南宁讲堂”为平台,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宪法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专题讲座、讲师团宣讲等方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学习宪法,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市依法治市办将把宪法有关知识作为今年年度普法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

由市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宣传志愿者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通过主题班团会、播放法制教育片、现身说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等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意识以及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

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编印普法资料、悬挂标语、板报巡展、宣传专栏展示、法治讲堂、法治集市、法治文艺表演、撰写宪法学习心得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普及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可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作为宣传标语。

(五)开展“全屏宣传宪法活动”

1、“12·4”期间,市委宣传部协调相关部门在市区主干道电子屏以及部分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的士LED显示屏集中播放法制宣传标语。

2、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利用“南宁普法网”、“南宁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南宁普法”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对宪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

3、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利用本辖区、本单位的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广场LED显示屏、楼宇电梯显示屏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

(六)组织观看特别节目

12月4日当天CCTV1黄金时段,中央电视台举办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 CCTV 2015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开展年度法治人物的评选和宣传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人员踊跃观看。

(七)积极参加各类有关活动

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全国普法办组织的第十二届“法治动漫画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法治宣传教育动漫形象征集、百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普法类微信公众号综合传播力指数监测评估发布等活动。

(八)组织媒体宣传报道

1、“12·4”期间,市委宣传部组织市属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推广“12·4”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

2、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扩大“12·4”系列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南宁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制定好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市依法治市成员单位之间加强协调与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这个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结合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和群众法治需求,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以及青少年的宪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注重加强对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日常宣传活动,同时,综合运用好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提升“12·4”系列活动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各县(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12·4”期间的活动宣传稿件、图像资料请及时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换箱84﹟),材料电子版也一并发送至邮箱。

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 篇三

今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高公民宪法法律意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意义重大。结合实际,现就全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宁夏建设。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法治建设精神,通过集中开展宣讲活动,推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法治建设新表述新定位新论断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民法总则、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人们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四、主要活动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全区围绕以上宣传重点开展活动:

(一)举办法治宣讲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各市、县(区)至少邀请自治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或法律专家、法律工作者举办一次宪法法律专题讲座。中小学要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律师、法官、检察官开展一堂宪法知识讲座;大中专院校结合实际,在学生中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国家宪法日期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司法厅、自治区普法办拟邀请一名全国“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或法学专家作“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讲座。

(二)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各地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以“法律八进”为载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法治公园、广场、集市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利用开展精准扶贫入户走访等时机,组织工作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针对扶贫对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组织青年法学家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开展20__年“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三)参与宪法法律知识微信竞答活动。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利用“宁夏法治”微信平台,在全区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宁夏建设”为主题,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竞答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加竞答活动,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法治建设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立足彰显法治权威,树立法治信仰,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形成正确的社会法治舆论。

(二)坚持服务基层群众。要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努力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以“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契机,深入群众,服务百姓,引导公民参与法治实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

(三)注重增强宣传实效。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融入社会热点事件,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法治观念。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统筹运用各种平台和载体,充分利用沿街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灯箱、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努力丰富和创新宣传形式,力戒形式主义,不断增强宣传实效。

(四)加强宣传报道。“12?4”宣传活动期间,各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要与有关媒体积极配合,及时展示宣传活动情况及成效。

.4宪法日主题活动方案 篇四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又通过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确定每年的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根据省市区、街道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的有关,结合街道实际。现制定“12.4”宪法日宣传及“18”法律广场活动方案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__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地点:白玉社区润玉广场

二、参加单位及人员

1、街道相关领导

2、街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员单位参加咨询的人员(法宣办、司法所、劳动保障所、计生办、综治办、派出所、安全科、城管科等)

3、社区群众

三、活动内容和议程

广场活动分为法律咨询、法制图板展示

参加法律咨询的有关单位,携带本单位自制图板参与广场法制图板展示。

四、活动准备

1、参加单位安排及通知,由丁洪武负责;

2、“12.4”宪法宣传日宣传展板、宣传横幅、活动会标等准备及制作,由丁洪武负责;

3、活动现场桌椅的提供,由白玉社区负责;

4、现场活动的秩序维护,由玉带派出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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